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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关于“世界大势与中国共产党”的议决案》、《关于“国际帝国主义与中国和中国共产党”的决议案》、《关于“民主的联合战线”的议决案》、《中国共产党加入第三国际决议案》、《关于议会行动议决案》、《关于“工会运动与共产党”的议决案》、《关于少年运动问题的决议案》、《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案》、《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等9个决议案。[4][5]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宣布:“中国共产党是共产国际的一个支部”。大会还专门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加入第三国际决议案》。在中共一大的纲领中,仅规定“联合第三国际”。中共二大作出的这一组织关系变化决定,对中国共产党未来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1]
中共二大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党章。《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称,“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无产阶级的先锋队组织,是中国无产阶级的忠实代表。”中共二大全面接受了列宁的建党思想。[1]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明确提出了中国共产党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党的最高纲领,即最终目标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无产阶级政党。他的目的是要组织无产阶级用阶级斗争的手段,建立劳农专政的政治,铲除私有财产制度,渐次达到一个共产主义社会。”党的最低纲领,即在民主革命阶段的奋斗目标和革命的基本任务是:“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统一中国为真正民主共和国”。[1]
《中国共产党加入第三国际决议案》宣布中国共产党接受加入共产国际的二十一条,成为国际共产党的中国支部。
二大宣言提出“民族自决”,“蒙古、西藏、回疆三部实行自治,成为民主自治邦”,“用自由联邦制,统一中国本部、蒙古、西藏、回疆,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