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大局。9月1日下午,在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即将召开之际,康巴什区组织开展宣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专题讲座,康巴什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160余人参加。
此次讲座邀请了呼和浩特市劳动培训中心高级讲师周晨光老师授课,主要从《条例》的修订背景、修订过程、修订的总体思路和原则、新《条例》的主要特点和具体内容几个方面进行了深入、详细的解读。
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全面规范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性地方法规,细化完善了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的相关具体规定,设立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明确专项资金用途,在高危行业强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建立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和协查机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组长负责制等,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共设置6章73条,从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监督管理、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等几个方面作了规定,有很多制度创新。
通过此次讲座,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了企业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使各部门更加清楚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加强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期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为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康巴什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