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监督工作是整个干部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八大以来,中央和各级党组织对干部监督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工作力度不断加大,这是一个总趋势。笔者认为,抓好新时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抓好3个方面。
一是抓苗头和预防问题。首先是要加强部门信息互通,形成监督合力。要认真落实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联席会议互通情况、沟通信息,有利于及时了解和发现干部存在的问题,及早采取措施,实施有效的监督和教育。注重整合纪委、组织、公检法、信访等相关部门资源,形成监督工作合力,全方位加强对各级干部思想品德、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联动监督。力求发挥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干部监督的“叠加效应”,最大限度地形成干部监督工作的合力,不断提高监督工作效能。其次是坚持教育预防为主,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工作。强化日常谈话、任职谈话、信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的“预警”作用,开展有针对性的谈话诫勉,防患于未然。通过谈思想、谈问题、谈体会,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领导干部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提醒、早解决,这样才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一些干部违纪违法,甚至走向犯罪,往往是从起初得不到监督和告诫开始的。如果在这些腐败现象露头之际,我们的制度约束能够到位,组织诫勉能够及时,这些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就会及时解决,就不会头脑发热,就不会放松要求。再次是要突出宣传教育作用,加大反面警示教育。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座谈会和知识竞赛等方式大力宣传《干部任用条例》等法规知识,增强班子和干部学用《干部任用条例》等法规文件的自觉性。加大对干部的警示教育,用反面典型特别是本地区的反面教材进行警示教育,促使广大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二是抓重点对象和重点领域。一方面是突出对一把手、重点领域、关键节点的监督。一把手作为一个地方、单位、部门的主要领导,负有总揽全局、协调上下的重要责任,其发挥作用如何,直接关系到地方、单位发展方向和工作状况。因此,要加大对掌管“人、财、物”的一把手监督,加大财务政务公开力度,形成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氛围。要加强对一把手任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力度,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发挥好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作用。加大对土地管理、项目落实、工程建设等领域的监督。扎实做好对裸官、吃空饷、档案造假、超职数配备领导职务、领导干部在企业违规兼职等的治理。加大对干部选拔工作的全程监督,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操作规程,重点整治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问题,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现象的发生。加大在逢年过节、婚丧喜庆、出国出境等问题易发多发时期的监督,及时跟进,加强监督,防止干部出问题。另一方面是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在干部监督上,要解放思想,放开视野,敞开思路,置身更高的层面、更大的空间、更宽的领域,多方位,多角度地思考干部监督工作的创新。对干部监督要从工作圈向生活圈、社交圈延伸,不断扩大有效监督的范围。在“八小时”以外,要开展实行社区评价、群众测评、各单位党政正职实名评议与电话、短信、邮件等相结合的监督方式,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合力。
三是抓薄弱环节和管理空白。要加强制度建设。注重制度创新,切实使干部监督的运行程序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化。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对漏报或填写不规范的,重新填报或限期补报;对不如实填报或者隐瞒不报的,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并根据情况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建立完善信访举报机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健全电话、网络、来信和来访“四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建立信访举报定期分析制度,及时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提供信息支撑和服务。集中开展干部选拔任用问题的专项治理。对发现的用人问题,从严从快进行查处,对查实的典型案件,要深入剖析、适时通报,对相关责任人该追究的追究、该问责的问责、该处理的处理,不搞下不为例。
(康巴什新区党工委组织部 郝政涛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