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工委组织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一是研究和指导新区各级党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主管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二是负责办理属于市委管理干部有关事项的报批手续;负责提出关于新区各机关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实绩考核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党工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相关手续;指导新区各单位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驻新区单位干部管理的有关工作。三是研究提出贯彻上级党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组织实施培养选拔后备干部、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四是负责新区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调查研究、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制订或参与制订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五是负责新区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向新区党工委、市委组织部反映重要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六是主管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七是负责新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的指导、综合、协调。八是指导新区退(离)休干部的管理工作。九是承办党工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机构人员情况。共设置11个科室,工作人员32名。正式工31人(其中1人离休),临时工1人。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工委组织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年度综合收入预算数404.72万元,综合支出预算数404.7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404.7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404.72万元。综合收入决算数据510.8万元,比预算数增加106.1万元。综合支出决算数455.26万元,比预算数增加50.5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506.2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455.26万元。本年度综合收支、财政拨款收支均大于年初预算数,原因在于康巴什新区召开党代会以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属于后期追加经费,不在年初预算内。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510.8万元,支出总计510.8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46.87万元,增长10.1%;支出增加46.87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一是党代会前期准备工作,购置办公设备及打印设备;二是人员有所增加。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506.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6.29万元,占99.9%;其他收入0.3万元,占0.1%。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455.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5.26万元,占100%。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10.5万元,支出总计510.5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46.87万元,增长10.1%;支出增加46.87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一是党代会前期准备工作,购置办公设备及打印设备;二是人员有所增加。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55.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5.26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5.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1.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较上年增加72.9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有所增加,工资基数调整;公用经费143.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77.15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务用车减少,目前账面有公车2辆,属于宣传部新闻采访车,下一步将及时做账务调整。二是培训费较上年减少,外出培训班减少。三是劳务费减少,关工委聘用工资人员本年度工资于2017年初发放,因此减少劳务费。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11万元,完成预算的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1万元,完成预算的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1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1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1万元,用于车辆维修、燃料费,车均运维费0.6万元,较上年减少2.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减少,目前账面有公车2辆,属于宣传部新闻采访车,下一步将及时做账务调整。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3.49万元,比2015年减少77.15万元,降低35%。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务用车减少,目前账面有公车2辆,属于宣传部新闻采访车,下一步将及时做账务调整。二是培训费较上年减少,外出培训班减少。三是劳务费减少,关工委聘用工资人员本年度工资于2017年初发放,因此减少劳务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64万元,比2015年增加28.6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党代会前期,购置办公设备及打印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静 联系电话:0477-8595851
康巴什新区党工委组织部2016年决算公开表.xls |